关于推荐报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第七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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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荐报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的通知》要求,集团党委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和审核关,通过层层推荐的方式,优中选优,拟报送天府公司党委为第七批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东星公司刘强为第七批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将其先进事迹公示如下:
一、第七批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天府公司党委
面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成都天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做好公交车辆、场站、办公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管理办法》等,发出《为聚力打赢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临时协调会8次,重点部署疫情防控措施,组建督查问责专项小组,监督执行狠抓责任落实。成立7支党员服务队、1支青年突击队投身于公交场站、主要站点,精准摸排,落实防控;在非公司自管的大林客运站设置党员服务点,测量进站乘客体温,守好天府新区“南大门”。开展志愿者活动100余次,排查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车辆近万台次,党员主动捐款12353元。发挥党建品牌“连心巴士先锋”优势,深入天府新区产业园区调研复工复产通勤出行需求,与需求方共同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开通复工专线9条。天府公司党委带领全体职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为天府新区人民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二、第七批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东星公司刘强
刘强,现任市公交集团东星公司基建后勤部副经理。防疫工作开展以来,该同志春节一日未休,每天满城跑药店,筹购防疫物资。他个人垫资3万多元,开车900多公里,每天步行两万多步,一周时间体重暴减5斤。截至目前,为公司购得抗病毒药品996盒,肥皂1200连,温度计70支,喷壶178个,口罩回收垃圾桶41个;配置口罩119840个,500ML医用酒精400瓶,散装医用酒精130公斤,瓶装消毒液114瓶,散装消毒液250公斤,紫光灯100套,非接触红外测温计99支等防疫物资。同时,制定了酒精、消毒液、紫外线杀菌灯等使用注意事项,并张贴到每个调度室。舍小家,为大家,在抗疫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刘强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交人的初心和使命。
集团组织人事部(党委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